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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师 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简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整体部署。为贯彻落实相关精神,中华全国总工会于2015年2月2日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2015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进一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协调师”培训项目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发设置的一项职业资格培训,旨在通过系统化的培训,提升企业管理者和人力资源从业人员、工会干部、政府部门劳动关系管理人员、法律工作者在劳动关系管理能力,使其真正拥有劳动保障法律知识、科学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劳资沟通与谈判技巧、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能力,最终帮助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资共赢的目标。劳动关系协调师主要工作包括宣传和监督劳动保障法律实施、管理劳动合同、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一、培训内容依据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六大职业功能模块进行授课,内容包括合同管理、集体协商...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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